深圳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有什么用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是根据法律规定,国家对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实行许可证制度而办理的一项许可证。
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有哪些?
1、具有依法成立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依法经营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和工作场所。
3、在申请之日前3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1、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及简历(不得为外籍人士或港澳台人士)。
3、企业营业执照。4、股权构成信息(不得含有外资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