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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2023年主备线路租赁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22 04:16:34        浏览次数:5        返回列表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2023年主备线路租赁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其他电信和信息传输服务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3年12月08日 16:56
评审专家名单王金虎、毛江兵、李文革、代一川、温小慧(采购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444.36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慧
项目联系电话0991-2681222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青年路39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夏一南 0991-2681478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宏运大厦17楼G座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谭婷、窦世娟 0991-4833033转8003、8012,13659903733
附件:
附件1(1114)GK286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2023年主备线路租赁服务项目招标文件-定稿.pdf

一、项目编号:XJTF(GK)2023ZF286(招标文件编号:XJTF(GK)2023ZF286)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2023年主备线路租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亚南路20号

中标(成交)金额:270.72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黄河路168号15幢

中标(成交)金额:62.22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1966号

中标(成交)金额:111.42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第一包 线路租用1      线路租用1(60条线路)      按照自治区税务局信息化工作相关要求,对全疆业务专网、业务互联网及外联网线路进行整合,提升互联网带宽,进一步优化税务专网支撑保障能力,确保网络数据传输稳定可靠。      本项目所需线路租赁服务期限为12个月(本项目服务期1年,自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运营商为用户提供高级别的服务保障。各运营商按照《租用线路与网络运行保障评价机制》要求确保电路质量,应建立完善的服务体系。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2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      第二包 线路租用2      线路租用2(15条)      按照自治区税务局信息化工作相关要求,对全疆业务专网、业务互联网及外联网线路进行整合,提升互联网带宽,进一步优化税务专网支撑保障能力,确保网络数据传输稳定可靠。      本项目所需线路租赁服务期限为12个月(本项目服务期1年,自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运营商为用户提供高级别的服务保障。各运营商按照《租用线路与网络运行保障评价机制》要求确保电路质量,应建立完善的服务体系。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3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      第三包 线路租用3      线路租用3(14条)      按照自治区税务局信息化工作相关要求,对全疆业务专网、业务互联网及外联网线路进行整合,提升互联网带宽,进一步优化税务专网支撑保障能力,确保网络数据传输稳定可靠。      本项目所需线路租赁服务期限为12个月(本项目服务期1年,自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运营商为用户提供高级别的服务保障。各运营商按照《租用线路与网络运行保障评价机制》要求确保电路质量,应建立完善的服务体系。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金虎、毛江兵、李文革、代一川、温小慧(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所规定标准由中标企业下浮40%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2343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地址:乌鲁木齐市青年路397号        

联系方式:夏一南 0991-26814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宏运大厦17楼G座             

联系方式:谭婷、窦世娟 0991-4833033转8003、8012,136599037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慧

电 话:  0991-268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