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宇五洲过会:今年IPO过关第345家 光大证券过8单

内容摘要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1日讯 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2021年第64次审议会议于10月29日召开,审议结果显示,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

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1日讯 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2021年第64次审议会议于10月29日召开,审议结果显示,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宏宇五洲”)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这是今年过会的第345家企业。

宏宇五洲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林剑云、何科嘉。这是光大证券今年保荐成功的第8单IPO项目。此前,1月14日,光大证券保荐的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1月21日,光大证券保荐的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过会;7月2日,光大证券保荐的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过会;8月5日,光大证券保荐的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过会;8月10日,光大证券保荐的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过会;8月26日,光大证券保荐的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过会;9月16日,光大证券保荐的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过会。

宏宇五洲自设立以来的主营业务为一次性使用无菌输注类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其他诊断、护理等相关医疗用品的集成供应,主要通过“ODM+集成供应”的模式满足国外医疗器械品牌商对医疗用品的一站式采购需求。

黄凡通过直接持有、太湖宏辉及其母亲邹爱英共控制宏宇五洲47.20%股份(黄凡已与其母亲邹爱英签署一致行动协议);项炳义持有宏宇五洲27.00%股份;张洪瑜通过直接持有、其配偶陈晓如及儿子张樑共控制宏宇五洲20.00%股份(张洪瑜已与其配偶陈晓如及儿子张樑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三人合计控制发行人94.20%的股份,为宏宇五洲共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宏宇五洲本次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计划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70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不安排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拟募集资金3.27亿元,分别用于一次性输注穿刺类医疗器械技改及扩建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1.2021年1-6月,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22248.77万元,略高于2020年同期,但低于2019年同期水平。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一次性输注穿刺类医疗器械技改及扩建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24529.33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74.9%。请发行人:(1)说明2021年上半年营业收入增长乏力的主要原因,以及是否存在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2)结合产能利用率,说明新增产能是否能充分消化,未来是否存在产能过剩的风险。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2.发行人主要股东黄凡通过直接持有、太湖宏辉及其母亲邹爱英共控制发行人47.20%的股份(黄凡已与其母亲邹爱英签署一致行动协议);项炳义持有发行人27.00%的股份;张洪瑜通过直接持有、其配偶陈晓如及儿子张樑共控制发行人20.00%的股份(张洪瑜已与其配偶陈晓如及儿子张樑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三人合计控制发行人94.20%的股份。请发行人说明:(1)黄凡与邹爱英,张洪瑜与陈晓如、张樑之间是否存在股权的委托代持关系;(2)如无委托代持关系,未将邹爱英、陈晓如与张樑列为共同实际控制人的原因与合理性。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3.请发行人结合未形成自主品牌、综合毛利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研发投入占比较低等因素说明:(1)发行人的核心竞争力和市场竞争优势;(2)发行人研发投入较低的原因与合理性;(3)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发行人依靠持续创新获得发展动力,保持了较好的成长性”的依据是否充分,信息披露是否准确。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4.太湖诚殷的唯一股东方晖系实际控制人之一黄凡控制的安徽绿动能源有限公司员工,与黄凡有大额资金往来。请发行人说明:(1)方晖是否真实持有太湖诚殷的股权,是否存在为第三方代持的情形;(2)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太湖诚殷关联采购的合理性与公允性。请保荐人说明对太湖诚殷的核查情况,包括股权出资、日常资金往来、员工组成与来源等,并发表明确意见。

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1.请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披露:(1)共同实际控制人的认定范围和依据;(2)发行人产品内销比例较低的原因。

2.请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部分,补充披露无自主品牌对核心竞争力的影响。

 

今年IPO过会企业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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