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1月2日电 据“山东高法”微信号消息,2021年11月2日,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系统,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原党委书记、局长郑金兰受贿一案。
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4年至2016年,被告人郑金兰利用担任中共潍坊市委副书记,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党委书记、局长的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厂房搬迁、矿权转让、职务调整、企业经营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923万余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郑金兰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郑金兰进行了最后陈述,请求法庭从宽处理。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山东省纪委监委公布的简历显示,郑金兰,女,汉族,1952年7月生,山东青州人,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1973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3年8月参加工作。
1992年12月任潍坊市委常委;
1993年3月任潍坊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1997年12月任潍坊市委副书记;
2002年12月任潍坊市委副书记、潍坊医学院党委书记;
2005年7月任潍坊市委副书记(正厅级);
2006年12月任省地矿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2007年3月任省地矿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3年1月任省地矿局党委书记、局长,省政协常委、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委员;
2013年3月任省政协常委、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委员;
2015年12月退休。(中新经纬APP)
(责任编辑:魏京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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